第 十 章 納吉面對25項罪名
加控3项反洗黑钱及反恐融资罪 纳吉再上庭面控
(吉隆坡8日讯)时隔1个月,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再度被控,预计反贪会将在今天加控3项反洗黑钱及反恐融资罪。
据悉,反贪会将在今日,针对SRC国际公司案件,加控纳吉3项反洗黑钱及反恐融资法令罪名。
警方表示,纳吉料在早上8时30分抵达吉隆坡法庭。
昨天下午5时,纳吉应反贪污委员会传召,前往位于吉隆坡武吉东姑的反贪会学院进行录供程序,整个过程约1小时。
反贪会较后发文告证实,纳吉今日会在2001年反洗黑钱及反恐融资法令下被控上吉隆坡法庭,此案与SRC国际有限公司案件有关。
509大选失去政权后,纳吉受到反贪会和警方针对一马公司(1MDB)和SRC国际私人有限公司舞弊案的调查。
今清晨5时起,就有数十家国内外媒体开始抵达吉隆坡法庭外,等待进入法庭采访这起世纪大案!
警方在早上7时起开放让记者陆续进入法庭范围,现场戒备森严,所有媒体进入法庭前必须出示媒体证,也有约50名警察在法庭维持秩序。
另外,法庭记者在进入庭内采访前,警方扫描记者全身,避免任何人携带武器进入庭内。
截止早上7时30分,记者大排长龙,开始获准拿通行证,以便进入庭内采访。由于庭内位子有限,不获准进入庭内采访的记者,也可在媒体室听现场直播。
8/8/2018
纳吉抵达法庭 女儿、女婿及幼子也到场
女儿、女婿及幼子也到场 |
前首相纳吉于8时50分在警方的护送下抵达吉隆坡法庭,反贪会预料将在今天加控3项反洗黑钱及反恐融资法令罪。
警方稍早前透露,纳吉将在8时30分抵达法庭,不过他一直到早上8时40分离开其位于大使朗格路的住家,并在8时50分抵达法庭。
尽管前首相夫人拿汀斯里罗斯玛今天未现身法庭,但纳吉的3名儿女皆到到庭来,以行动支持父亲。
纳吉的长子莫哈末尼查和媳妇纳莎米拉、幼子季平、女儿诺雅娜和哈萨克籍女婿尼亚,以及前新闻秘书拿督斯里东姑沙里夫丁都有到场支持,但始终未见罗斯玛现身。
值得一提的是,比起一个月前大批支持者聚集法庭外的场面,今天纳吉的支持者人数大幅减少,并且被拒于门外。
支持者被拒于门外
纳吉于9时12分进入庭内,坐在被告栏;而其长子尼查、幼子季平以及女儿诺雅娜,以及媳妇和女婿等随后也进入庭内,不过未见罗斯玛的踪影。
据悉,反贪会将在今日,针对SRC国际公司案件,加控纳吉3项反洗黑钱及反恐融资法令罪名。
昨天下午5时,纳吉应反贪污委员会传召,前往位于吉隆坡武吉东姑的反贪会学院进行录供程序,整个过程约1小时。
反贪会较后发文告证实,纳吉今日会在2001年反洗黑钱及反恐融资法令下被控上吉隆坡法庭,此案与SRC国际有限公司案件有关。
509大选失去政权后,纳吉受到反贪会和警方针对一马公司(1MDB)和SRC国际私人有限公司舞弊案的调查。
今清晨5时起,就有数十家国内外媒体开始抵达吉隆坡法庭外,等待进入法庭采访这起世纪大案!
警方在早上7时起开放让记者陆续进入法庭范围,现场戒备森严,所有媒体进入法庭前必须出示媒体证,也有约50名警察在法庭维持秩序。
另外,法庭记者在进入庭内采访前,警方扫描记者全身,避免任何人携带武器进入庭内。
8/8/2018
纳吉面对3洗黑钱控罪 案件转移高庭审理
(吉隆坡8日讯)自509大选失去政权后,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今日再度被控!他面对3项涉及4200万令吉的洗黑钱控罪,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最高15年,或罚款不超过洗黑钱收益5倍或500万令吉,视何者更高。
根据首两项控状,纳吉被控于2014年12月26日,在位于吉隆坡拉惹朱兰路的AmIslamic银行,通过即时电子转帐与结算系统(RENTAS),分别收取透过非法活动所得的2700万令吉和500万令吉。
第3项控状指纳吉于2015年2月10日,在上述地点,通过即时电子转帐与结算系统(RENTAS),收取透过非法活动所得的1000万令吉。
纳吉因而抵触2001年反洗黑钱及反恐融资法令第4(1)(b)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下第4(1)条文被罚。
在上述条文下,一旦罪成,纳吉可被判监禁最高15年,或罚款不超过洗黑钱收益5倍或500万令吉,视何者更高。
期间,通议员在宣读控状中所涉及的金额时,或因过度紧张,两度念错数字,以致纳吉本身和其律师团出声纠正,场面陷入尴尬。
纳吉也在通议员宣读控状后,表示明白。
来自总检察署的拿督莫哈末哈纳菲雅向向地庭申请把案件移交高庭审理;地庭法官阿祖拉批准把案件移交高庭审理。
8/8/2018
法官获准沿用保释金 纳吉否认3罪状
(吉隆坡8日讯) 时隔一个月,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因涉嫌SRC国际私人有限公司舞弊案,今日再度被控上法庭,反贪污委员会追加3项涉及4200万令吉洗黑钱的提控,惟纳吉否认所有罪名。
加上之前的3项刑事失信罪和1项贪污罪,纳吉目前因为SRC国际私人有限公司弊案共面对7项罪状。
承审此案的高庭法官纳兹兰,批准纳吉早前3项刑事失信和1项贪污滥权的100万令吉保释金,衍用至今日的洗黑钱案。这也意味着,纳吉今日无需支付额外的保释金,即可保外候审。
纳兹兰也择定本周五(10日)聆审辩方提出的封口令申请,并会在当天择定本案审讯日期。
纳吉是今日早上8时40分离开其位于大使路住家,并于8时50分在警方的护送下抵达吉隆坡法庭。他先是在地庭面控,过后案件直接转移至刑事高庭审理。
根据首两项控状,纳吉被控于2014年12月26日,在位于吉隆坡拉惹朱兰路的AmIslamic银行,通过即时电子转帐与结算系统(RENTAS),分别收取透过非法活动所得的2700万令吉和500万令吉。
第3项控状指纳吉于2015年2月10日,在上述同样地点,通过同样的系统,收取透过非法活动所得的1000万令吉。
纳吉因而抵触2001年反洗黑钱及反恐融资法令第4(1)(b)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4(1)条文下被治罪。
一旦罪成,纳吉可被判监禁最高15年,或罚款不超过洗黑钱收益5倍或500万令吉,视何者更高。
本案主控官是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但他今日并未出庭,而是由拿督哈纳菲亚副检察司负责检控。提控之后,地庭法官阿祖拉批准把案件移交高庭审理。
第一高庭法官拿督阿兹曼最后也批准,将此案转移至第三刑事高庭,与纳吉早前面对的刑事失信和贪污滥权案一并审理。
昨天下午5时,纳吉应反贪会传召,前往位于吉隆坡武吉东姑的反贪会学院进行录供程序,整个录供过程45分钟。
纳吉在今年7月4日,涉嫌盗用SRC国际私人有限公司4200万令吉,已被控3项刑事失信和1项贪污滥权罪名,并否认所有罪名。
当时,高庭法官拿督莫哈末苏菲安批准纳吉以100万令吉保释金、两名担保人和交出国际护照,保外候审。
509大选失去政权后,纳吉受到反贪会和警方针对一马公司(1MDB)和SRC国际私人有限公司舞弊案的调查。
8/8/2018
【纳吉二度被控】对数字敏感 纳吉亲纠正通译员念错涉额
(吉隆坡8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二度被控,曾担任财政部长的他,对数字极为敏感,在地庭通译员念错控状中涉及金额时,他立即开口亲自纠正,反应快速。
纳吉今日先在地庭面对3项洗黑钱控罪,身穿深灰色线条西装外套的他,坐在被告栏时神情淡定。
期间,通译员在宣读控状时,或因过度紧张而口误,两度念错控状中的金额,而纳吉当下也立即纠正,极为无奈;控辩双方也有出声纠正。
此案最终移交高庭,与纳吉早前面对的4项刑事失信和贪污滥权案一并审理。
此外,承审高庭法官纳兹兰原定在今天聆审辩方提出的封口令申请,但纳吉的首席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宜却认为,周五更为合适,因为控辩双方今日在交换陈词,而主控官玛诺兹古鲁副检察司也赞同。
沙菲宜也向法官表示,由于他公务繁忙,因此最早可在明年2月才得空,要求案件展延至2月开审。
不过,玛诺兹古鲁强调,控方不曾同意此案定在明年2月开审,并希望此案可在今年11月开审。
法官纳兹兰最终择定在本周五聆审辩方的封口令申请,也会在当天决定审讯日期。
同时,玛诺兹古鲁也要求,把纳吉早前4项刑事失信和滥权的100万令吉保释金,衍用至今日的洗黑钱案件;沙菲宜也因而向控方表达谢意。
8/8/2018
控方修改早前控状 第三刑事高庭重读控状
吉隆坡8日讯 控方今日修改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早前的3项刑事失信和1项贪污滥权的控状,修改部分字眼后,今日在第三刑事高庭重读控状。
哈纳菲亚副检察司今日在高庭法官纳兹兰面前,提出修改纳吉在今年7月4日面对的4项控状。
根据控状,3项刑事失信罪修改的字眼,将原文的公职人员(Pengawai Badan Awam)修改成代理(Ejen)。至于贪污滥权罪名的控状,则将纳吉参与和涉及(ambil bahagian dan terlibat)修改成纳吉涉及(terlibat )。
法庭通译员是在念出今日加控的3项洗黑钱罪名后,在哈纳菲亚向法官提出申请获得同意后,再向纳吉念出修改后的4项控状。
控状修正后,根据第一至第三项控状,纳吉被控分别在2014年12月24日至29日、2014年12月24日至29日以及2015年2月10日至3月2日,在大马伊斯兰银行,以“代理”的身份,即身为首相及财政部长,获得委托管理SRC公司的40亿令吉,但却涉嫌刑事失信,分别挪用当中的2700万令吉、500万令吉以及1000万令吉,因而牴触刑事法典409条文。
一旦罪成,将可被判监禁不少于2年至不超过20年、鞭笞与罚款。
另一项控状是指,纳吉在2011年8月17日至2012年2月8日期间,以公职人员的身份,即身为首相及财政部长,涉及滥用职权接受SRC公司4200万令吉,以便给予政府保证,把公务员退休基金局(KWAP)的40亿令吉借贷给SRC公司,因而牴触2009年反贪会法令23条文,可在同一条法令24条文下被罚。
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20年,罚款贪污款额或受贿价值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纳吉是在7月4日,被大马反贪污委员会以刑事失信和贪污滥权的罪名,将纳吉提控上吉隆坡法庭。
值得一提的是,早前纳吉在另一起公职员失职的案件中,联邦法院三司裁定,首相并非“公职人员”反之首相是“行政人员”。
8/8/2018
沙菲宜质疑总检察署混淆视听
(吉隆坡8日讯) 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首席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宜质疑,总检察署今日加控3项洗黑钱罪名,是否与超级豪华游艇“平静号”抵马有关,为了在此事上混淆视听。
沙菲宜今日在法庭大厅召开记者会时重申,总检察署今日加控的3项洗黑钱罪名,都是与SRC国际公司有关,反之与一马发展公司(1MDB)以及昨日抵马的“平静号”毫无关联。
“我不清楚为何时间这么巧合,是否要混淆这个课题?但我要重申的是,这与1MDB和平静号无关。”
他说,SRC国际公司争议爆发时,它已不再属于1MDB旗下的子公司,而是被纳入财政部,由财政部监管。
“我希望不会是因为平静号的关系,而选择在今天提控我的当事人,这3个控状是毫无关联的,这或许是要产生混淆。”
8/8/2018
沙菲宜认为:换法官违司法公正
(吉隆坡8日讯) 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首席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宜认为,原先审理纳吉刑事失信及贪污滥权案的高庭法官拿督苏菲安,应该在法庭上公开表示要退审,否则突然撤换法官,会使到现任法官的备受质疑。
沙菲宜今日在庭上表示,辩方律师昨天在纳吉的指示下,致函西马大法官丹斯里扎哈拉,质疑撤换苏菲安之举有违司法公正。
他强调,辩方并非反对任何隶属吉隆坡法庭刑事组的法官审理此案,也非质疑现任法官纳兹兰的能力。
他说,以法官纳兹兰的资历而言,辩方绝对相信他可以胜任,同时也澄清,辩方不曾要求苏菲安审理此案。
“法官苏菲安应该要在任何一造提出退审要求,或他本身有意的情况下退审。控辩双方不曾在法庭上,正式提出要求苏菲安退审的申请。”
他直言,布城司法宫的行政部应对此事更为敏感,因为事关司法公正的课题不应被法庭“垄断”,而是涉及社会大众。
“此案高度敏感,涉及前首相纳吉,程度或许不在安华案之下。”
“苏菲安却没有机会与各造在法庭上,针对退审一事进行讨论,就直接被调去民事法庭。”
他说,此举会让外界误以为苏菲安突然被调任,是因为备受争议,并认为纳兹兰也可能被认为是一名“有使命”的法官。
沙菲宜表示,辩方也有提呈这封信函予纳兹兰,纳兹兰也表明自己有收到,也阅读了该信函,但不愿置评。
主控官拿督哈纳菲亚副检察司则说,针对此事,辩方应等待查哈拉的的回函,眼下案件必须继续进行。
由于莫哈末苏菲安的胞兄莫哈末苏菲是彭亨行政议员兼巫统文打区州议员,被质疑与本案有利益冲突,因而被撤换,由吉隆坡第一商业高庭的法官拿督莫哈末纳兹兰取而代之,负责审理此案,而苏菲安则被调换至民事高庭。
沙菲宜较后接受媒体访问时,不排除苏菲安被撤换的理由,是因为其胞兄是巫统党员,但他认为,法官与其亲属的关系,不应该成为一个阻碍。
“无论他的兄弟姐妹是否在另一个阵营,这都不应该成为一个课题。”
他也促请律师公会和G25马来精英组织,不要继续在此课题上大作文章。
8/8/2018
前日被控洗黑钱 纳吉今日再度出庭
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週因涉嫌SRC国际私人有限公司舞弊案,刚於前日(8日)出庭面对洗黑钱的提控,今日再度现身法庭。
法庭今日將聆审辩方律师(纳吉代表律师)提出的封口令申请,以禁止媒体评论案情。
纳吉的首席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宜上个月向高庭提出申请时表示,这个禁令是重要的,以阻止任何足以影响其当事人案件的言论。
他也举出有关其当事人如在法庭审讯前遭到「媒体审讯」时,可能面对的情况,如对当事人未审先判,从而影响案件的公正性。
沙菲宜也说,这项禁令应包括禁止刊登有关此案的评论和资料。
另一方面,捍卫自由律师团顾问苏仁德兰表示,审理前首相纳吉案件的法官无权对媒体发出封口令,因为这起案件具有庞大的公共利益,並希望尽快解除这项封口令。
9/8/2018
纳吉:保安偷走的350万是巫统的
(吉隆坡9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声称,首相署17名保安人员偷走的350万令吉大选经费,是属于巫统的。
他今晚向《当今大马》发表声明表示,自己不敢相信这笔钱,被负责首相署安全的保安人员偷走了。
“我有读到新闻指,当局承认这笔350万令吉是巫统的大选经费,而这笔钱是放在首相办公室,即我之前的办公间,保险库和保险箱外面。”
“如果当局知道这笔钱是巫统的资金,那么他们也会知道,早前警方在公寓充公的1亿1400万令吉,是来自敦马哈迪在首相办公室所建的保险库和保险箱。”
9/8/2018
沙菲宜提3点证明 法官及司法公信力会受舆论影响!
(吉隆坡10日讯) 针对捍卫自由律师团队早前指我国没有陪审团制度,法官是独立进行判决,因此辩方无需申请封口令,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宜提出3点,证明法官及司法公信力会受到舆论影响!
他在陈词时指出,第一,舆论和评论会造成不当影响(undue influence);第二,评论將影响法官评估被告信誉;第三,影响证人供证,即证人是否能公平、无畏地供证。
「这(没有陪审团,所以对於当事人的评论不足以构成判决影响)在很久以前就已经不成立了。」
「对於我当事人的一切詆毁,已经严重地影响了他和供证的证人。」
他表示,这些证人或许有的有一些想法,但他们却会受到外界言论影响,担心若纳吉被控,他们该如何作证。
他坦言,部分辩方律师团队的律师面对很大的压力。
「我的一些律师的確因为这些言论面对压力,但我没有,也许这些压力离我还不近。」
他称,这已经影响了司法公信力,並认为,法庭应该行使联邦宪法第126条文及1984年司法法庭法令第13条文赋予的权力,判定刊登及发表相关言论的行为为藐视法庭。
他强调,申请封口令可以避免这些言论继续发酵,也能维持適当司法平衡。
他指出,这些文章应被视为藐视法庭,是因为他们的倾向及目的,是为了剥夺法庭的权利。
他认为,法官也是人,难免会受到没有正確传达的言论和资料所影响。
「若法官被告知他不想听见的一些言论,这是个耻辱,会让裁决工作更加困难。」
对此,主控官哈纳菲亚副检察司一一反驳,宣称控方对於这一切的评论和文章毫不知情。
「我们真的不知道,直到(辩方)律师律师提出。」
他认为,若辩方认为首相敦马哈迪、財政部长林冠英及行动党白沙罗国会议员潘俭伟將纳吉和一马案件等牵扯在一起,就应该针对他们申请封口令,而非检控方及广大民眾。
「这很难执行。」
他也表示,辩方申请封口令的范畴模糊,不清楚是针对社交媒体、网媒还是广大媒体。
10/8/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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