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8 章:高盛集團涉案 2020年
日期未定·黄宗华案交高庭审
(吉隆坡20日讯)高盛集团前银行家黄宗华涉嫌与高盛集团串谋,在一马公司发行债券中提供误导陈述一案,将交由高庭聆审,惟法庭还未择定审讯日期。
黄宗华 |
此案主控官扎基阿斯拉夫副检察司向马新社说,法庭还未择定审讯日期,控方已在2月26日向高庭提出申请,将此案从地庭移交至高庭。
他说,控方基于此案涉及复杂性及案情问题,而提出上述申请,并获得高庭法官再尼的批准。
“此案涉及2007年资本市场及服务法令(CMSA)第179(c)条文以及在相关法令下的其他条款,这些地方出现非常难以预测的法律问题。”
“鉴于这是新课题,涉及该法令困难的法律问题,且此案涉及复杂的案情,为公平起见,必须在高庭进行公正的审判。”
黄宗华面对4控状
黄宗华于2018年12月19日在吉隆坡地庭面对4项控状,他涉及与高盛集团串谋,在发行65亿美元的担保债券时,于2012年8月10日至2013年11月11日期间,在吉隆坡IMC大厦的一马公司,遗漏重要信息及发表虚假陈述。
他因此抵触2007年资本市场与服务法令法令第370(c)条文,并于相同法令第179(c)同读。一旦罪成,可被判处监禁不超过10年,以及罚款不超过100万令吉;惟他否认有罪。
黄宗华随后在去年5月,被暂时引渡到美国,在纽约联邦法院面对与一马公司有关的刑事指控。
作者 : SURIATI SIDEK AHMAD
文章来源 : 马新社(BER)文字 2020-04-20
涉1MDB 272亿债券案件·黄宗华案11月20首审
黄宗华 |
(吉隆坡10日讯)英国高盛集团银行家黄宗华(Roger Ng)涉及一马发展公司(1MDB)272亿令吉(65亿美元)债券案件将于今年11月20日进行首日审讯。
辩方要求审核4控状
陈福泉说,有鉴于高庭在上周五撤回高盛集团所有控状,他依据当事人的指示,昨日提呈陈情书予总检察署。
黄宗华代表律师陈福泉向媒体说,有鉴于高庭在上周五撤回高盛集团所有控状,他依据当事人的指示,昨日(9日)提呈陈情书(letter of representation)予总检察署,要求他们审核当事人面对的4个控状。
主控官副检察司罗斯马瓦说,黄宗华仍会被引渡到美国,在纽约等待一马发展公司相关案件的审讯,预计明年1月遴选陪审员,2月开始审讯。
她提出口头申请,要求把黄宗华的案件从高庭法官再尼马兹转移到另一名法官莫哈末贾米尔的法庭,以共同审理4个控状,而陈福泉提醒法庭,向总检察署提交的陈情书仍有待决栽决,并要求控方提呈正式的书面申请,以转移案件审理。
再尼马兹聆听双方陈词后,指示控方提呈正式书面申请,并择定11月20日进行案件过堂,同时有鉴于辩方呈交陈情书予总检察署,因此裁决当日跟进总检察署是否接纳陈情书。
所谓的陈情书是辩方向控方提呈的文件,要求撤控或解决刑事案件,抑或表明被告愿意认罪,进而寻求轻判等等。
一方面,莫哈末贾米尔也因陈福泉上述的相同陈词,与再尼马兹的裁决保持一样,即择定11月20日为黄宗华的案件审过堂,并在当日回应总检察署是否接纳陈情书。
目前再尼马兹和莫哈末贾米尔各别审理黄宗华两2起控状。
高盛无罪释放唯黄逃不脱
高庭日前因控方申请撤回高盛的所有控状,判决高盛集团和2家亚洲公司在一马公司发行272亿令吉(65亿美元)债券案中无罪释放,但前银行家黄宗华无法逃脱罪名。
黄宗华现年48岁,曾是高盛集团东南亚行销与贸易负责人,他在2014年4月离职。
美国司法部控状声称,黄宗华2012至2013年之间为一马公司发行债券时,与刘特佐违法串谋规避高盛集团内部监控机制,串谋贿赂大马和阿布达比官员,以及串谋将窃自一马公司的数十亿美元资金洗黑钱。
2018年12月19日,黄宗华在马来西亚被控为一马公司发行3批总值65亿美元债券过程中,与高盛集团串谋提供虚假或误导性陈述,面对4项控状,惟否认有罪;2019年5月,黄宗华遭马来西亚引渡至美国,在纽约法庭面对贪腐控状,但他不认罪。
10/9/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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