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盛集团前银行家仍在监狱
(吉隆坡13日讯)全国警察副总长丹斯里诺拉昔强调,涉及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舞弊案的高盛集团前银行家黄宗华,在被捕后目前仍在监狱里,惟他没有进一步透露黄宗华在狱中情况。
黄宗华 |
他指出,黄宗华被引渡的事,是由总检察署处理,不是警方。
“总检察署的工作是负责引渡的事宜,警方只是执行而已。”
被控3刑事罪
诺拉昔是今天接待副首相拿督斯里旺阿兹莎访问武吉安曼警察总部时,如此指出。
本月1日,美国司法部发出文告披露,该部检控官正式刑事起诉遭马来西亚通缉的富商刘特佐、高盛集团前东南亚区主管莱纳斯及高盛集团前银行家黄宗华。
其诉状包括了洗钱, 以及在海外贿赂,并且串谋规避银行内部监管机制等三项刑事罪。
黄宗华(Ng Chong Hwa或Roger Ng)也在同一天,被我国警方逮捕,美国随后申请引渡黄宗华到美国受审。而莱斯纳已经选择认罪、刘特佐则仍在潜逃。
13/11/2018
高盛前银行家被扣押 阿玛星:将引渡返美受审
(吉隆坡14日讯)高盛集团前银行家黄宗华涉及一马发展公司(1MDB)舞弊案被捕一事,
武吉安曼商业罪案调查部总监拿督斯里阿玛星指将前者扣押60天,并待美国司法部( DOJ)完成引渡文件后,将其带返美国受审!
阿玛星向媒体指出,大马警方是依据美国司法部的请求,在本月1日逮捕黄宗华,并在次日获得法庭的延扣批准。
“法庭根据美国司法部的请求,批准警方将黄宗华扣留60天,以待其完成引渡的相关文件后,将后者带返美国协助调查。”
阿玛星今日是在出席金地花园警局开幕仪式后,向媒体如是指出。出席者亦包括吉隆坡总警长拿督斯里玛兹兰及吉隆坡副总警长拿督再努丁。
本月1日,美国司法部发出文告披露,该部检控官正式刑事起诉遭马来西亚通缉的富商刘特佐、高盛集团前东南亚区主管莱纳斯及高盛集团前银行家黄宗华。
其诉状包括了洗钱, 以及在海外贿赂,并且串谋规避银行内部监管机制等三项刑事罪。
黄宗华(Ng Chong Hwa或Roger Ng)也在同一天,被我国警方逮捕,美国随后申请引渡黄宗华到美国受审。而莱斯纳已经选择认罪、刘特佐则仍在潜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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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盛集团前银行家仍在监狱
全国警察副总长丹斯里诺拉昔强调,涉及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舞弊案的高盛集团前银行家黄宗华,在被捕后目前仍在监狱里,惟他没有进一步透露黄宗华在狱中情况。
他指出,黄宗华被引渡的事,是由总检察署处理,不是警方。
“总检察署的工作是负责引渡的事宜,警方只是执行而已。”
14/11/2018
涉一马案 希盟起诉高盛集团
(吉隆坡10日讯) 财政部长林冠英指出,政府将针对涉及一马发展公司(1MDB)课题的美国高盛集团(Goldman Sachs),采取法律行动。
他说,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将负责整个诉讼程序。
“我们肯定会采取行动,这毫无争议。但关于司法程序的问题,我们把它留给总检察长。”
“我说的是,政府将继续起诉高盛。”
林冠英并未透露进一步的详情,仅表示,一切有待总检察长的宣布。
据报导,大马政府是在11月24日表示,政府正准备向高盛集团提出民事诉讼,以寻求45亿美元(约188亿8000万令吉)的一马资金被挪用后的损失赔偿。
据《亚洲时报》报导,这是继阿布扎比国际石油投资公司(IPIC)和子公司阿尔巴投资公司(Aabar Investments)于11月21日起诉高盛集团,涉嫌向1MDB丑闻中的前基金官员行贿后的诉讼。
这起诉讼将会提控高盛集团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尚未在最近美国司法部刑事案件中被提控的高管。
10/12/18
1MDB弊案待美引渡受审·黄宗华不被保释外出
警方是在11月1日扣留黄宗华,法庭在隔天批准警方延扣他60天。
(吉隆坡13日讯)高庭驳回高盛集团前银行家黄宗华要求在地庭展开聆审引渡他回美国的程序之前,获得保释外出。
警方是在11月1日扣留黄宗华,法庭在隔天批准警方延扣他60天。
据报道,黄宗华被指与另一名高盛集团前亚洲地区主管莱斯纳,涉及洗黑钱及贿赂大马高官和阿布扎比多名官员;莱斯纳俯首认罪,承认涉及洗钱和违反海外反贪行为法令,同意被没收4370万美元。
高盛在2012至2013年期间,通过发行3笔债券为一马公司筹资近65亿美元(约232亿9000万令吉),并在交易中取得近6亿美元(约24亿令吉)的佣金。
美国司法部在11月初起诉多名高盛前高管,称他们及其他一些人牵涉一桩骗取一马公司数十亿美元资金的阴谋。
一马公司丑闻不仅影响高盛的声誉,也可能波及其银行业务。
IPIC和一马公司丑闻曝出后组建的MubadalaInvestment Co.,都是高盛的长期投行客户,多年来聘请高盛为交易提供顾问和融资服务。
业务转出高盛影响大
据了解高盛地区业务的人士称,如果阿布扎比采取任何措施将业务转移出高盛,可能会影响中东地区的其他政府,特别是沙地阿拉伯。
据报道,在高盛与一马公司往来期间,前高盛合伙人莱斯纳曾多次赴阿布扎比与IPIC高管会面。
根据11月初公布的司法部诉讼中,莱斯纳对合谋洗钱和违反反行贿法的罪名认罪。
黄宗华被捕等待引渡美国
高盛前董事总经理黄宗华已经在马来西亚被捕,等待被引渡到美国。
美国司法部也起诉了一马公司案关键人物刘特佐。据称人在中国的刘特佐否认存在任何不当行为。
根据美国司法部的刑事起诉书,莱斯纳与刘特佐以及IPIC高管合谋,骗取了数十亿美元并瓜分。
报道说,此前两年时间里,高盛在一系列债券出售交易中为一马公司提供谘询服务,获得了6亿美元服务费。
高盛坚持其行为是恰当的,对前雇员的不当行为不知情。
IPIC在大约一年的时间内为一马公司35亿美元债券提供担保,高盛所获一马公司相关收入中约一半来自该交易。
从2012到2014年,IPIC管理层与一马公司签署了一系列协议,这些协议据称要投资马来西亚的房地产和发电站等开发项目。美国和马来西亚检方指控,这些协议是精心策划的骗局,目的是为相关人员的利益而抽取资金。
文章来源:
星洲网·2018.12.13
涉一马案或会潜逃 高盛前银行家不准保释
黄宗华 |
(吉隆坡13日讯)因一马公司(1MDB)弊案而遭扣留的高盛集团前银行家黄宗华,提出的保释申请今日遭高庭驳回。
高庭法官柯林驳回黄宗华的保释申请时指出,申请人或因为一些原因,而有潜逃的可能。
现年51岁的黄宗华,目前被扣留60天,以等待美国司法部( DOJ)完成引渡文件后,将其带返美国受审。
其引渡案件将于下周在地庭进行。
前任武吉安曼商业罪案调查部总监拿督斯里阿玛星在退休前表示,大马警方是依据美国司法部的请求,在11月1日逮捕黄宗华,并在次日获得法庭的延扣批准。
“法庭根据美国司法部的请求,批准警方将黄宗华扣留60天,以待其完成引渡的相关文件后,将后者带返美国协助调查。”
根据报导,美国司法部在11月1日发出文告披露,该部检控官正式刑事起诉遭大马通缉的富商刘特佐、高盛集团前东南亚区主管莱纳斯及高盛集团前银行家黄宗华。
其诉状包括了洗钱,以及在海外贿赂,并且串谋规避银行内部监管机制等3项刑事罪。
黄宗华(Ng Chong Hwa或Roger Ng)也在同一天,被我国警方逮捕,美国随后申请引渡黄宗华到美国受审。而莱斯纳已经选择认罪;刘特佐则仍在潜逃。
17/12/18
挪用一马百亿 政府控高盛高层
(吉隆坡17日讯)大马政府入禀法庭提控4名一马发展公司(1MDB)关键人物,包括大马富商刘特佐,在发行总额65亿美元的3批债券中,挪用27亿美元(约112亿令吉)!
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是在今日发文告指出,大马政府提控4造,分别为高盛集团前东南亚地区董事长蒂姆莱斯纳(TimLeissner)、前银行家黄宗华(Roger Ng,译音)、一马公司前法律顾问卢爱璇(译音)及刘特佐。
涉发表虚假声明文告表示,4造涉嫌发表虚假或混淆的声明,以在高盛集团为一马公司发行总额65亿美元的3批债券中,不当挪用27亿美元的资金。
3批债券分别为,一、一马能源有限公司透过志期为2012年5月18日的债券发行书,发行了总额17亿5000万美元的债券,每年利率为5.99%,并可在2022年赎回。
二、一马能源公司透过志期2012年10月17日的私募融资备忘录,发行了总额17亿5000万美元的债券,年利率为5.75%,可在2022年赎回。
贿赂大马公职人员三、一马国际投资有限公司通过志期为2013年3月16日的债券发行书, 发行了总额30亿美元的债券,年利率为4.4%,可在2023年赎回。
文告说,来自高盛集团的蒂姆及黄宗华与刘特佐和卢爱璇及他人勾结,贿赂大马公职人员,以让高盛集团参选及获得债券的发行权。
文告称,过程中,高盛集团收了高达6亿美元承销费,即比市价高出数倍的手续费用。
文告提到,除了私下收取不当挪用的资金,这些高盛集团的员工和高层也收取了数额庞大的红利。
文告强调, 被告已违反了《2007年资本市场与服务法令》第179条文,即使用操纵性及欺骗性的手段。
17/12/18
涉挪用一马百亿被控 高盛称遭前朝政府欺骗
高盛集团发言人麦可杜华力 |
(吉隆坡18日讯)当大马政府提控高盛集团之际,该集团却反称,他们是遭到国阵前朝政府所欺骗。
这家美国著名的投资银行指出,国阵政府是蓄意地欺骗该公司。
该集团说,当时的一马发展公司(1MDB)首席执行员与董事局主席,都是直接向时任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汇报。
“他们曾经向高盛书面保证,所有的交易,不会有中间人涉及。”
高盛集团发言人麦可杜华力反驳大马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指该集团与一马发展公司(1MDB)有不法勾当的指控。
他反称,这是“马来西亚的前朝政府在蓄意欺骗”该集团。
他在声明中指出:“马来西亚前朝(国阵)政府的数名重要成员与1MDB,已经欺骗了高盛、我们的海外律师,以及其他与这项交易有关的人。”
18/12/2018
高盛前银行家 在隆被控4罪
黄宗华 |
(吉隆坡19日讯)高盛集团前银行家C因涉嫌教唆高盛在一马公司(1MDB)子公司发行总值65亿美元的担保票据和债券交易,省略重要事实和提供虚假陈述,今日在吉隆坡地庭被控4项罪名。
不过,现年46岁的黄宗华在聆听所有控状后,向地庭法官拿督阿末卡玛阿里芬表示不认罪。
法官批准黄宗华合计缴付100万令吉保释金和两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并谕令他将国际护照交由法庭保管,并将此案订于明年3月18日过堂。
较早时,主控官马诺古鲁副检察司建议,法官以每项控状100万令吉保释金和2名担保人,让被告保外候审,但被告的代表律师拿督陈福泉则要求将保释金定在60万令吉。
根据首控状,一马能源公司发行17亿 5000万美元,年利率为5.99%,并于2022年到期的担保票据,而高盛国际集团于2012年3月19日至2012年9月25日,作为该公司的经理和协调员,被指控省略了以下重要事实:
第一,37岁的刘特佐是1MDB Energy Ltd的母公司,即一马公司的主要掌控人和中间人;
第二,在2012年5月21日,1MDB能源公司(1MDB Energy Limited)与阿尔巴投资PJS有限公司签署《加强融资合作协议》,1MDB能源公司同意以现金支付后者额外的抵押和贷款,以作为阿尔巴有限公司取得阿布扎比国际石油投资公司(IPIC)担保的奖励,1MDB能源公司将以发行票据或债券(notes)所得资金,来支付上述所提供的抵押贷款奖励。
第三,2012年5月18日,1MDB能源有限公司和阿尔巴有限公司签署《选择权协议》,阿尔巴有限公司可选择认购1MDB能源公司投资在1MDB能源私人有限公司(1MDB Energy Sdn Bhd)的49%股权,作为阿尔巴有限公司取得IPIC公司担保1MDB能源有限公司应付账款和发行该债券的奖励。
第四,2012年5月21日,一马公司(1MDB)和IPIC公司签署《跨担保人协议》,一马公司已承诺全额承担发行票据所引起的所有应付账款,包括开销、损失和IPIC公司所面对的债务。若一马公司无法满足条件,则会向财政部寻求财务上的支援,以全额偿还IPIC。
因此,高盛集团抵触了2007年资本市场及服务法令第179(c)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182条文下被治罪;而黄宗华被控于2012年3月19日至9月25日,在一马公司办公室,教唆高盛集团犯下上述罪行。
根据第二项控状,一马全球投资有限公司(1MDB Global Investments Limited)发行30亿美元,年利率为4.4%,于2023年逾期的担保票据,而高盛国际集团作为此交易的债券承销商,在2013年3月16日的票据发行书中,提供以下的虚假陈述:
“发行者或转贷所有发行票据的净收益予阿布扎比马来西亚投资公司(ADMIC),或使用这笔净收益来投资ADMIC公司,成为发行者与阿尔巴之间50:50的联营计划。”
因此,高盛集团抵触了相同法令第370(c)条文,并与179(c)条文同读,可在182条文下被治罪;而黄宗华被控于2013年3月12日至11月11日,在相同地点,教唆高盛集团犯下上述罪行,抵触相同法令第370(c)条文,与第179(c)条文同读,并可在第182条文下被治罪。
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监禁10年,或罚款不少过100万令吉。
根据第三条控状,高盛集团于2012年8月10日至10月17日作为安排者,安排1MDB能源(冷岳)公司发行的17亿5000万美元票据(2022年到期,固定利息5.75%),因此高盛集团与票据出售有直接关系,省略以下重要事实,即:
第一,刘特佐是1MDB的营运者和主要中介人,该公司是1MDB能源(冷岳)公司的母公司。
第二,1MDB能源控股公司和阿尔巴公司于2012年签署“加强融资合作协议”,其中1MDB能源控股公司同意让1MDB能源(冷岳)公司以现金支付后者的再融资和承保供款,考量到阿尔巴公司获得IPIC 的担保。
第三, 1MDB能源(冷岳)公司和阿尔巴公司于2012年10月17日签署协作协议(期权),阿尔巴公司可选择认购1MDB能源(冷岳)有限公司投资在1MDB能源(冷岳)私人有限公司高达49%的股权,考量到阿尔巴公司让IPIC作为担保人,以保证1MDB 能源(冷岳)公司应付的所有款项。
因此,该公司在抵触上述相同条文,而黄宗华则唆使高盛集团犯罪而抵触上述相同条文。
根据第四项控状,一马全球投资有限公司发行30亿美元,年利率为4.4%,于2023年逾期的担保票据,而高盛国际集团作为此交易的债券承销商,在2013年3月12日至2013年11月11日期间,省略重要事实。
19/12/18
挪用一马公司债券 大马向高盛索312亿赔偿
财政部长林冠英向英国《金融时报》透露,大马政府在寻求赔偿一马发展公司(1MDB)支付给高盛集团巨额费用的6亿美元及三批债务的损失。
“我们不仅关注(债券)费用和发行量(交易量)。我们要求更大的金额。其金额是18亿美元。我们要的是75亿美元。”
林冠英索取的75亿美元,包括分别在2012年5月18日及2012年10月17日,两批各17亿5000万美元及2013年3月16日的30亿美元发行债券,以及“尚未用于国家发展就被抽走”的损失。
其余的10亿美元,则是作为弥补向1MDB交付的6亿美元佣金以及3批10年债券。这些债券的年利率介于4.4%至5.99%之间,并高于市场的利率。
《金融时报》曾报导,高盛集团告诉其投资者,该公司发出的18亿美元是用于弥补涉及在一马公司的法律诉讼和之前投资的潜在损失。
林冠英表示,政府目前尚未与高盛集团进行谈判,但表示根据上周一针对该投资银行的三家子公司提出的刑事指控进行讨论,因此认为有必要追讨该赔偿
他说,若有协商将由总检察长办公室负责,尽管如此最终决定权是在于内阁。
上月,公正党波德申国会议员拿督斯里安华表示,高盛集团涉嫌与大马年轻富商刘特佐勾结,通过投资公司欺骗马来西亚,有损马来西亚的形象和声誉。
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在周一发文告指出,大马政府入禀法庭提控高盛及4名1MDB的关键人物,包括大马富商刘特佐。
高盛较后辩称,该集团是遭到国阵前朝政府所欺骗。
21/12/18
投资人集体起诉高盛集团
高盛集团 |
(吉隆坡21日讯)基于不满高盛集团隐瞒关键信息,投资人集体起诉涉嫌一马公司(1MDB)丑闻的高盛集团,并索取赔偿。
根据《彭博社》报导,这些投资人是昨日在美国曼哈顿地方法院入禀诉讼,指高盛欺骗和隐瞒投资人有关的重要信息。
入禀这项诉讼的,主要是在2014年2月28日至2018年12月17日购买高盛股权的投资者。
高盛卷入1MDB丑闻,这家投资银行被指贿赂政府官员以确保1MDB账户的安全。
有关集体诉讼带高盛带来麻烦,大马政府准备对高盛提出民事诉讼,因它涉嫌其为1MDB所承担的两起债券问题。
目前尚不知道大马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将向高盛索取多少的损失赔偿,而我国财政部长林冠英在接受《金融时报》时则表示,高盛应赔偿大马75亿美元(相等于315亿令吉)。
据美国检察官此前称,该投资银行与1MDB的合作产生了“高于平均水平”6亿美元的手续费,其中包括2012年和2013年的3笔债券发行,募集资金为65亿美元。
大马政府日前也对高盛旗下3家子公司,以及潜逃中的大马富商刘特佐、前1MDB总法律顾问卢爱璇(Jasmine Loo Ai Swan)、前银行家黄宗华和新加坡前主管蒂姆莱斯纳(Timothy Leissner),提出刑事提控。
大马政府提控这些公司和人物,在发行总额65亿美元的3批债券中,挪用27亿美元(约112亿令吉)。
文告指,有关4造涉嫌发表虚假及误导性的声明,以在高盛集团为一马公司发行总值65亿美元的3批债券中,不当挪用27亿美元的资金。
3批债券分别为,一、一马能源有限公司透过志期为2012年5月18日的债券发行书,发行了总值17亿5000万美元的债券,每年利率为5.99%,并可在2022年赎回。
二、一马能源公司透过志期2012年10月17日的私募融资备忘录,发行了总值17亿5000万美元的债券,年利率为5.75%,可在2022年赎回。
三、一马国际投资有限公司通过志期为2013年3月16日的债券发行书,发行了总值30亿美元的债券,年利率为4.4%,可在2023年赎回。
不过,高盛隔日却做出反击,称他们是遭到国阵前朝政府所欺骗。
这家美国著名的投资银行指出,国阵政府是蓄意地欺骗该公司。该集团说,当时的1MDB首席执行员与董事局主席,都是直接向时任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汇报。
21/12/18
高盛集团坚称没犯错
大卫索罗门 |
(吉隆坡22日讯)高盛集团新任首席执行员大卫索罗门坚称,该集团的一马发展公司(1MDB)课题,并没犯错。
他继续为该投资银行涉嫌一马公司贪腐丑闻之事辩护,声称外界对高盛的批评都很不公。
据《法新社》报导,索罗门对公司员工发表年终谈话时说:“我必须强调,诚信一直都是我们的文化基石。”
他强调,该银行正和执法单位合作,将1MDB弊案的始作俑者绳之于法。
高盛集团曾经协助1MDB发行价值65亿美元的债券,希盟上台执政后,新政府指责该银行及其前雇员,期间非法挪用1MDB总额27亿美元的资金。
我国周一刑事指控高盛及其两名前雇员,说他们盗用资金购买游艇和艺术品。前首相纳吉也涉及该案。
前高盛银行家黄宗华曾在周三被起诉,我国亦设法将其引渡到美国,接受该国刑事指控。
所罗门说,案件仍在调查中,他仅能透露有限讯息,但不放弃为高盛在该弊案的角色辩护。
“我不不认为严厉指控高盛的人士,都真正了解高盛扮演的角色,及事件来龙去脉。”
“我们向来尽忠尽职、尊崇法治,迄今不变。”
10月上任的索罗门指出,该银行会对债券发行,进行详细调查。
“我们没想到,有人包括外国官员,会策划如此厚颜无耻的计划。”
22/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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