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8日星期一

   
巫 統 編
第 十八章 :超级貪官逐个提控 -1 SRC案 
2019年
 
第 6 回: 19亿汇入纳吉户头
 (29/4/19)

纳吉申请撤销7SRC国际公司控状 下週一將有结果


(吉隆坡26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向法庭申请,要求撤销7宗涉及总额4200万令吉SRC国际公司资金控状的申请,將会在下週一得知结果。


高庭法官莫哈末纳兹兰在聆听纳吉代表律师拿督尤索夫和拿督卡玛鲁希山及主控官拿督希旦峇兰副检察司的陈词后,择定在429日做出裁决。


尤索夫表示,控状必须清楚和具体,以便让被告清楚瞭解到自己的控罪。


「若不清楚,被告无法有效的准备辩护。纳吉的控罪没有详尽道出他如何犯罪,比如刑事法典第405条文阐明的5个元素,包括滥用欺诈、转为己有或不诚实使用財產。」


他指出,刑事失信控状不够具体,因为纳吉必须知道自己是在任相、財政部长和SRC国际公司资深顾问时作为代理犯罪,或根据每个职位进行犯罪。


他说,控方不能够同时以两项不同的失信和滥权罪,控告纳吉受贿4200万令吉,因为被控失信罪必须证明他被委以钱然后挪用金钱,又或者从未委託金钱给他,但他滥用职权收取贿赂。


他也说,控方不能够同时以提控洗钱罪和失信或滥权罪,因为这样会让纳吉无法自辩。


另外,辩方律师卡玛鲁希山表示,贪污罪和失信罪不能同时被提控,理由是被告有权需要时间准备辩护。


希旦峇兰反驳说,该控状並不含糊,因为它需要与由控方根据刑事程序法典法第51A条文提供的其他文件同读。


「控方在审讯中提供7000页的文件。到目前为止,21名证人供证和接受辩方盘问,当时没有接到任何关於控状不清楚的指控,反而现在才来抱怨。」


他不认为,控方混淆被告导致司法不公;纳吉首席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宜早前同意將刑事法典的洗钱指控与反贪会法令结合。


现年66岁的纳吉因SRC国际私人有限公司4200万令吉案,被控的3项洗黑钱、3项刑事失信及1项滥权控罪。惟纳吉否认所有控罪。


26/4/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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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亿汇入纳吉户头·银行经理:10亿来自费萨王子



(吉隆坡29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被控涉及SRC国际公司洗钱案第21名证人大马银行拉惹朱兰路分行经理乌玛迪威证实,从20112013年有19亿令吉汇入纳吉的个人银行户头,其中一部分是来自费萨王子Prince Faisal al Turki)及沙地阿拉伯财政部的捐款。


乌玛迪威是在接受辩方律师哈威德吉星的交叉盘问时,证实此事。


3.2亿来自沙地财政部


哈威德吉星问乌玛迪威:根据尾数为694的银行结单电邮,有关交易是否来自费萨王子


乌玛迪威回答:是。


她认同部分款项,包括2011年的3亿400万令吉和2012年的7亿5600万令吉是来自费萨王子


她也同意另一笔3亿2400万令吉的款项是由沙地阿拉伯财政部汇入纳吉的户头。


纳吉来信指示归还捐款


此外她表示,纳吉在志期2013730日的信件中,指示把捐款归还给原主费萨王子


纳吉被控涉及SRC国际公司洗钱案第10天审讯,辩方在审讯中挑起纳吉收取沙地王子6亿2000万美元(26亿令吉)捐款的课题。


辩方律师哈威德吉星是在交叉盘问乌玛迪威时,挑起上述课题。他在庭上念出了一封志期2013730日,署名为拿督斯里纳吉的指示信。


信中说:我指示你(大马银行)根据授权书兑换来往账户中的6亿2000万美元。


哈威德吉星接着向乌玛迪威指出,该封信件似乎跟另一封针对多项转账的信件有出入。


他表示,上述信件内容反映有关资金已经归还给捐献者。


据之前的新闻报道,纳吉被指在第13届大选前,通过其私人银行账户收取该笔款项,但纳吉解释,虽然他接获6亿8100万美元,但之后已归还未使用的6亿2000万美元。


巨款转入时任财政部户头 。


仅汇寄部才清楚交易


较早前,哈威德吉星在庭上念出交易记录时提到,2011224日至1129日期间,巨额美元曾转入时任财政部的户头。


针对此事,乌玛迪威表示,只有大马银行外汇汇寄部的人才会清楚当中的交易。


哈威德吉星提及,在指示信方面,其中一封志期为2014623日的信函,指纳吉一个尾数为880的账户转账了300万令吉,但哈威德吉星认为,这信函有些蹊跷,因为虽然在623日撰写,但却是在一个月后,即72日才生效。


证人表示,虽然这不正常,但有时会发生,有些客户也会这么做。


证人在供证时也同意,2015210日,350万令吉被转移到2112022011898账户,而在2112022011898账户中,第一次流入的款项是2500万令吉。


另外,由于哈威德吉星一一念出交易记录,导致整个盘问过程过于冗长,期间,检控团队主控官拿督希旦峇兰副检察司站起来打岔,询问何时才会结束。


但哈威德吉星表示,由于这些交易都是相关的,加上对于被告是否有意犯罪构成重要成分,因此必须逐一确认,法官莫哈末纳兹兰最终允许辩方继续盘问。


文章来源 星洲日报 2019-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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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RC国际公司案 Gandingan Mentari为高风险户头


(吉隆坡29日讯) 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涉SRC国际公司案续审,第21名控方证人大马银行分行经理巫玛德维证实,Gandingan Mentari私人有限公司大马银行账户,被列为「高风险户头」。


她在接受辩方代表律师哈文德吉星盘问时確认,Gandingan Mentari在大马银行仅有一个,该户头的签字人为聂法依扎及拿督苏博,因此只有这5人可以转账。


她表示,若一个账户被列为「高风险户头」,则银行相关部门会进行监督。


她解释,当在一家公司开设时,银行將根据数项標准,判断该是否属于高风险,包括检查公司是否涉及处理大量现金等,而这些都是由户头管理部门进行。


巫玛德维確认,3Gandingan MentariIhsan Perdana私人有限公司进行的交易是通过邮件完成,而该公司和SRC国际公司在某12月进行的交易则不是通过邮件完成。


较早前,巫玛德维供证时指出,一名股东不能在没有签署人签字或授权的情况下,转账或匯出款项,因为他没有这样的权力。


哈文德吉星提及,这算是「第一阶段」的「保险」,而「第二阶段」的保险则是授权人士(authorised personnel)的授权转移资金信。


证人证实,授权人士可以授权或限制资金的转移。


她说,在公司事务上,管理公司账户皆需要一个「授权议决」(mandate resolution);若公司管理出现变化,银行將通过对比「签名库」,发现新的签署人。


「並没有什么样本卡,但会有一个开户表格及新的签名,之后这些资料会上传到签名数据库系统(SDS)。」


她也確认,数名管理SRC国际公司及纳吉户头的人士,同样负责管理一马发展公司户头;他们包括佐安娜、丹尼尔李及克丽达(译音)。


不过,她並不能肯定,他们是否也涉及管理一马人民基金。


此外,巫玛德维称,她並不確定SRC国际公司是否是一马发展公司(1MDB)的子公司。


惟,她较后认同,SRC20115月后已成为一马公司的子公司。


她提到,20118月,儘管SRC国际公司的董事局出现了一些更动,但SRC的账户並没有出现签字人的更动。


「这(签字人的更动)也得胥视情况。」


29/4/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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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吉涉SRC国际公司案 总检察长向法庭提需更多审讯时间



(吉隆坡29日讯)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今日向法庭提出需要更多的时间,针对纳吉涉SRC国际公司案进行审讯,並建议额外审讯日期,即514日、15日、17日、2831日,以及610日至21日。


汤米汤姆斯今日在法庭上提到,本案需要更多的时间进行审讯,而他已就此准备信函,並將在明日早上9时向高庭法官柯林罗伦斯提出申请。


控方建议的额外审讯日期为514日、15日、17日、2831日,以及610日至21日。


他表示,按照原定的审讯日期,即510日为最后审讯日,则案件只能完成35名证人供证,届时將有超过20名证人未供证;莫哈末纳兹兰就说,他对此没有异议,前提是需要获得柯林罗伦斯的同意。


不过,汤米汤姆斯也提到,控方建议的审讯日期將与514日开审的一马发展公司(1MDB)案件撞期,因此一马案件或会展期开审。


1MDB案的审讯日期为514日、15日、17日、28日、29日、31日,以及610日、11日、12日、13日、14日、18日、20日和21日,共14天。


另外,汤米汤姆斯较后也建议,由於斋戒月即將在5月份开始,审讯应提早在下午3时结束,间中加插两次的休息时间,各半小时;而辩方首席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宜就表示,下午3时对於非穆斯林的午餐时间而言太迟了。


经过一番討论后,法官裁定,审讯时间將从早上9时进行到下午330分,间中休息半小时。


29/4/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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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马银行分行经理確认 2011SRC国际公司收到20亿

 

(吉隆坡29日讯)  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涉SRC国际公司案第21名证人,大马银行分行经理巫玛德维今日確认,20118月,SRC国际公司收到了20亿令吉;同时亦確认,20118月至20127月,SRC尾数为736的账户涉及多个入账和转账交易。


她也证实,20141215日,一笔5000万令吉的款项曾匯入SR


不过,当辩方代表律师哈文德吉星询及,为何拿督苏博不是账户授权人士,银行却承兑有关支票时,证人就坦承,这是异常情况,因为若不是授权人士,则不应承兑。


证人確认,银行的支票处理部门將负责审查支票相关交易,但她並不清楚,大马银行的客户关係经理如今是否已经可以允许这种情况。


哈文德吉星隨后向证人展示数个SRC国际公司201412月的户头交易,其中包括一封由聂法依扎及苏博签署的指示信,证人就称,这是一件正常的事情。


她確认,部分SRC国际公司的交易信函並未「通知」(cc)其他董事。


29/4/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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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吉申请撤销7SRC国际公司控状 高庭驳回称控状不存在重复性

 


(吉隆坡29日讯) 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涉SRC国际公司案,高庭今日驳回辩方提出撤销7宗涉及总额4200万令吉资金控状的申请。


高庭法官莫哈末纳兹兰引述上诉庭早前的一宗案件称,纳吉所面对的失信控状並「没有缺陷」(not defective),所有控状也不存在重复性及不模糊。


纳吉是在周五(26日)向法庭申请,要求撤销7宗涉及总额4200万令吉SRC国际公司资金控状的申请。


纳吉代表律师拿督尤索夫当时提出的理由是,控方不能够同时以两项不同的失信和滥权罪,控告纳吉受贿4200万令吉,因为被控失信罪必须证明他被委以钱然后挪用金钱,又或者从未委託金钱给他,但他滥用职权收取贿赂。


他指出,刑事失信控状不够具体,因为纳吉必须知道自己是在担任首相、財政部长和SRC国际公司资深顾问时,作为代理犯罪或根据每个职位进行犯罪。


他还说,控状必须清楚和具体,以便让被告清楚瞭解到自己的控罪;而纳吉的控罪没有详尽道出他如何犯罪,比如刑事法典第405条文阐明的5个元素,包括滥用欺诈、转为己有或不诚实使用財產。


不过,莫哈末纳兹兰今日就提到,纳吉作为首相、財长及顾问的职位並没有任何模糊之处,控状也並不模糊,因此控方可以继续进行提控。


针对尤索夫指控方不能够同时以提控洗钱罪和失信或滥权罪,莫哈末纳兹兰就说,洗黑钱、失信及滥权的控罪是不同的罪行,並不存在重复性。


法官提到,这些控罪也符合刑事程序法典第165条文,即没有任何的法律上的缺陷(legal impairment),控方有责任提控,而法庭將会断定控罪是否成立。


他表示, 辩方无法证明,被告如何因为这些控状的同时提控而受到歧视。


他认为,辩方提出的申请毫无根据,因此驳回了有关申请。


现年66岁的纳吉因SRC国际私人有限公司4200万令吉案,被控的3项洗黑钱、3项刑事失信及1项滥权控罪。惟纳吉否认所有控罪。


本案是在414日开审,今日迈入第10天,已传召21名证人供证。


29/4/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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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人唸出交易记录 控方打岔


(吉隆坡29日讯)辩方代表律师哈文德吉星今日在盘问证人大马银行分行经理巫玛德维时,要求確认前首相纳吉户头转账及交易等情况,並唸出其中交易记录,令控方一度站起来打岔。


哈文指出,2013年,共有19亿令吉的款项分別匯入了纳吉的694个户头,其中一些已被归还。


由於哈文一一念出交易记录, 让巫玛確认的过程过於冗长,期间,控方希旦峇兰一度站起来打岔,询问这一切何时才会结束。


「对不起, 我不想要打岔…… 但是这会持续到什么时候呢? 总共有4 年的交易记录(2011年至2014年)


辩方获准继续盘问


但哈文就称,由於这些交易都是相关的,且对於被告是否有意犯罪构成重要成分,因此得一一进行確认,法官最终允许辩方继续盘问。


此外,哈文德吉星在庭上念出的交易记录提到,2011224日至1129日之间,大笔美元曾转入时任財政部的户头;不过,证人指出,只有大马银行外匯匯寄部门的人员才会清楚这些交易。


在指示信方面,其中一封誌期为2014623的信函,指纳吉一个尾数为880的账户转账了300万令吉,但哈文认为这封信有些蹊蹺,因为信件虽然在623日撰写,但在一个月后,即72日才生效。


惟, 巫玛表示, 这偶尔会发生, 因为一些客户希望开出「远期支票」(Post datedcheque)。


另外, 哈文也要求巫玛確认,从纳吉880尾数的账户转账1000万令吉的指示,因为当时,內的余额並不足够, 只有5 601令吉。但有关指示信显示,有人似已获悉一笔钱將从IhsanPerdana匯入。


证人也同意辩方所言,即所有的內部转账事宜都是由大马银行客户关係经理丹尼尔所確认。


证人亦確认,2015210日,一笔350万令吉的资金转到一个尾数为898的户头。有关账户中首笔流入的资金是2500万令吉。


29/4/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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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笔资金转入纳吉户头 大马银行分行经理:没引起银行注意


(吉隆坡30日讯)  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涉SRC国际公司案续审,控方第21名证人大马银行分行经理巫玛德维证实,当大笔资金转入了纳吉的户头时,並没有引起银行的警愓(no alarm raised)。


「根据我的记录,並没有。」


巫玛德维在接受辩方首席律师丹斯里沙菲宜交叉盘问时指出,5万令吉以上的外幣在转入大马公民的户头就会引起银行的关注,而客户也需要获得国家银行的批准。


「获得(国家银行)的批准是客户的责任,必须要有批文(consent letter),否则银行不会继续(为客户转账)。」


证人提到,大马银行的分行设有监督洗黑钱的特別单位,有关单位將会就一名客户是否属於「高风险」,通知银行。


沙菲宜接著询问,银行若发现户头出现可疑的活动,是否会提醒(alert)户头持有者?


 证人就表示,银行不会直接通知户头持有者,而是先提交可疑报告予可疑交易报告单位(SPR, Suspicious Transaction Report),接著银行的合规部门將会进行调查。


「合规部门的人员將会就是否要通知户头持有者一事,在调查后告知银行分行。」


沙菲宜续盘问,若银行发现户头授权者所进行的交易「並不完全正確」,但无法从授权者口中得到满意的答复时,是否会通知户头持有者或客户。


「如果我们发现,户头交易没有获得授权者的批准,我们就会通知客户。」


此外,当控方代表律师拿督希旦峇兰针对盘问內容覆问时,巫玛德维证实,SRC国际公司匯出500万令吉予其子公司Gandingan Mentari私人有限公司的指示,是由聂法依沙及拿督苏博签署。这两人是SRC的前董事。


她认为,SRC的款项被用以进行纳吉在大马银行户头的交易是不寻常的。


她补充,纳吉並没有向大马银行投诉,一切涉及其户头的活动和交易。


她也同意指纳吉的户头的支票只能由纳吉一个人签署。


希旦峇兰指出,201412月,在2700万令吉从Ihsan Perdana转入纳吉的户头时,该户头的的余额为超过80万令吉;隨后,他向证人展示纳吉尾数为906的户头,该户头是在2013730日开设,並在同年827日收到7500万令吉。


证人证实,款项是通过即时电子转账与结算系统(RENTAS)转入纳吉的3个户头。


证人也確认,聂法依沙不能从纳吉的户头提取款项。


另外,控方第20名证人艾芬银行电子转账处理员罗莎雅也被传召上庭,以核实Ihsan Perdana201412月发出800万令吉支票的支票照片。


30/4/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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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RC国际公司案 控方证人透露曾收到纳吉100万支票


刘春来

(吉隆坡30日讯)  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涉SRC国际公司案续审,控方第22名证人刘春来(译音)为一个马来西亚概念的铁桿支持者,他透露,他曾收到纳吉准备的100万令吉支票。


刘春来(60岁)拥有一家名为Solar Shine的私人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於2010年。


他指出,这家公司旨在为穷苦人家提供食物和杂货,如米、食油、美禄、麵粉等,特別是印裔居民及华裔老人。


他在接受主控官莫哈末赛夫丁哈欣盘问时提到,该公司原是以本身的资金运作,一些时候,会与国阵合作,办晚会及幸运抽奖。


他表示,2015年,他首次与纳吉会面,向他要求一些资金,以协助支撑公司运作,继续帮助老人及印裔。


他说,他是通过金狮集团执行董事丹斯里钟廷森(William Cheng)牵的线,並在首相办公室5楼与纳吉会面,討论华裔社会普遍面对的问题,包括如何解决华小问题等,但会面时间很短。


他形容,他个人非常支持一马政策,认为有关政策平等对待各族,华裔、印裔、巫裔都能享有同等的待遇。


他透露,2015217日,他收到纳吉为Solar Shine开出的安联银行(Alliance Bank100万令吉支票,该支票是由纳吉亲自开出,以便让他能够支付各项活动所分发的用品。


他称,他並没有开口向纳吉要这笔钱,但这名前首相「十分慷慨」。


「我想他对於我的工作十分十分的满意,他让我继续这些有意义的事情。」


数个月后,他再次与纳吉会面,並自愿协助纳吉宣传一马政策。


「我非常相信一马政策,对於大马而言,这是一个伟大的政策,为了建立更好的关係,为民眾提供必需品;如今,所有人因此而平等。所以,对於有机会为尊敬的前首相服务,我很光荣。」


他提到,他到处去宣传一马政策,包括沙巴砂拉越。「不管是什么种族,人们都应该团结一致。」


30/4/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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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马银行分行经理確认 纳吉户头透支仍不断开支票



(吉隆坡30日讯)  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涉SRC国际公司案续审,控方第21名证人大马银行分行经理巫玛德维供证时確认,儘管纳吉某户头多次出现余额不足,甚至是透支的情况,但该户头仍然不断开出支票,之后也总是会有钱匯入。


辩方代表律师哈文德吉星在进行交叉盘问时表示,纳吉所拥有的3个户头不寻常的方式管理,因为即使户头额不足,但仍不断有支票开出。


证人认同这一点,但提到,有的时候,当客户知道会有款项存入户头,就会继续开出支票。


据了解,辩方相信是在试图营造,纳吉对於本身三个户头的一切交易毫不知情的情况,因这些户头被指是由SRC国际公司前首席执行员聂法依沙管理。


巫玛也认同,银行並未接或任何由纳吉发出的授权书。


证人也確认,纳吉尾数为880的账户曾在2015210日收到1000万令吉,但同一天,这1000万令吉就被转到纳吉尾数906的户头,相信是因为906的银行户头已经透支,且余额不足。


证人证实,201523日,一笔30万令吉的款项曾被转入纳吉的户头,作为填补户头余额不足的用途。


哈文曾要求证人巫玛確认,纳吉其中一个户头出现结余透支的情况,且数额高达110万令吉。


当时,巫玛称,这当中必涉及指示信,但她从未被要求去找出这封指示信。


此外,哈文提及两张由纳吉尾数为906的账户所开出的支票出现了跳票的情况。


证人解释,此乃正常情况,只要账户余额不足就会跳票;而如果支票跳票就会被罚款,但在这两张支票上,她並没有看到任何徵收罚款的情况。


证人也说,户头透支的情况大多发生在尾数906的账户。


另外,证人確认,一封志期为201533日,由纳吉发出的指示信,已由大马银行客户关係经理丹尼尔李在39日收到;她认同,有关信件是要指示银行將纳吉尾数为906户头中的款项转入Ihsan Perdana私人有限公司户头。


哈文指出,20141226日,一笔500万令吉的款项从Ihsan Perdana的户头存入了纳吉尾数906的户头,但同一天又被提出;证人確认之余提到,201533日,纳吉已指示关闭有关906的户头。


惟,哈文称,虽然关闭户头通知书已被发出,但他留意到,此后该户头依然开出了4张支票。


询及这是否属於不正常的交易,证人巫玛就认为,那些支票或是在早前就已经开出,她也確认,一张志期为2015310日,数额为100万令吉的支票出现了跳票情况。


30/4/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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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吉给律师楼250万 证人:相信来自政治献金

 


(吉隆坡30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涉SRC国际公司案续审,控方第23名证人哈比布拉曼指出,纳吉为祖卡乃因律师楼开出的250万令吉支票,主要是用於政治用途,並相信这笔钱来自於政治献金。


现年62岁的哈比布是一名顾问,拥有一家名为HKS Consultant的公司,主要从事兼併及收购事宜。


他在接受主控官莫哈末赛夫丁哈欣盘问时指出,他是在201522日收到数额为250万令吉的支票,並要求將有关款项存入祖卡乃因律师楼(Zulqarnain & Co)。


他提到,这笔钱是用以收集情报及政治目的,一些则是用来进一步推动政治议程,且是由纳吉亲自在布城官邸开出的支票。


他也表示,他並没有询问纳吉资金的来源,但他相信,资金是来自政治献金。


「当你是名首相时,肯定会收到很多政治献金,因为很多人都想要打好政治关係……所有的(巫统)主席都有自己的政治献金。」


哈比布也证实,本身在1984年已加入巫统。


他说,收到支票后,他即將支票交予本案第18名控方证人,即祖卡乃因律师楼前合伙人阿斯拉夫。阿斯拉夫也是律师。


早前,阿斯拉夫供证时证实,该律师楼曾在2015年收取过一笔250万令吉的支票。


他指出,该支票是由企业家哈比布在201522日交给他,並指该支票有关国防供应合约的费用。


他说,在获得支票后隔天,就去將支票存入ZulqarnianCo律师楼的银行户头,当中有5万令吉是他的律师费。


他提到,哈比布隨后指示他將该笔资金以现金支票的方式,匯给后者的妻子和孩子等,另一部分则是以电子转账方式,匯入哈比布和助理阿兹米的户头。


此外,哈比布在接受辩方首席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宜交叉盘问时证实,他是一名会计师,曾与Nestle等品牌公司合作,同时也投身於企业策划。


「我必须拥有足够的能力来分析情况。」


询及他是否是一名政治分析员,他说,人们都这么称呼他;同时他证实,他为纳吉提供諮询服务。


另外,询及哈比布涉及的政治防御行动(Political Defence Operations),他说,一个人需要政治情报,才能拥有政治的前瞻性。


「没有人会免费提供资讯。」


惟,他不愿透露涉及的政治项目,仅表示,没有任何非法的项目。


「我们的理念是要减少政治威胁。


30/4/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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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证人:强力支持一马概念·纳吉给100万办亲民活动



吉隆坡30日讯)节目筹办公司东主刘春来(译音,60岁)表示,该公司(Solar Shine有限公司)在2015年获得纳吉拨款100万举办亲民活动,在全国推广一马计划。


他证实20152月与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会晤时,收到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交给他面额100万令吉的支票,让该公司进行印裔和华裔基层人民的慈善活动。


他表示,有关款项全用来进行慈善活动,没有钱进入任何人的口袋。


华印基层情绪报告呈纳吉


作为第22证人的他在回答辩护律师丹斯里沙菲宜的问题时说,没有人提议有关金额,而是纳吉慷慨的开出100万令吉的支票给他。


我认为是因为他(纳吉)很满意我做的事,他要我继续这有意义的事。


他表示有针对华裔和印裔基层人民的情绪拟定报告呈交给纳吉,并且解释这些人民的情绪为何会这样。


询及这是否他自愿做的,他说:是的,我是坚信一马的慨念,我认为这是所有大马人的梦想。


证人说:我想做一些事,为尊贵的首相服务。


他也解释,有关活动是为了和低收入人民建立好关系,以便向他们解释和推动一马政策,开始接触这些人民时,先是派发一马T恤给他们,再向他们解释一马政策。


指人民或受社媒影响改变想法


针对这些活动是否有效的问题,他说,开始时,当人民拿到派发的礼物时,回应很正面,但过了一段时间,可能受到社交媒体的影响,他们改变了想法。


所以我们几个月后又再接触他们,派发礼物给他们,但在第14届大选之后,这活动就停止了,我们感到很沮丧。


较早前,他接受主控官赛夫丁盘问时指出,其公司是2010年成立的组织,派发日常食品,如白米、食油、面粉、咖哩粉、美碌(Milo)等给印裔居民,以及为华裔乐龄人士举办午宴和晚宴。


他说,开始的时候,该公司动用本身和朋友的资金举办有关活动,该公司没有涉及政党或政治,但会与国阵协调一些活动,例如提供供晚餐、抽奖和安排节目等。


他表示第一次与纳吉见面是在2009年,当时他随同百万富翁(丹斯里)钟廷森到布城首相署5楼与纳吉会晤讨论华社面对的困境,例如华校问题等。


他说,数个月之后,他在首相署单独见纳吉,他自荐在基层协助推广一马政策。


我是一马政策的忠实支持者,这是一项梦想般的政策,确保每个人民,不论种族都团结一致和获得平等对待。


他表示在会晤中,他向纳吉汇报了基层人民的情绪和选民的反应。


他在2015217日收到纳吉当面签发给Solar Shine公司的100万令吉支票,支票兑现后用来进行一马活动,他表示自愿进行这些活动。


文章来源 星洲日报 2019-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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