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九 章 纳吉被捕
纳吉继子里扎连续三天到反贪会录供
(布城5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继子里扎阿兹,今日第三天到反贪会,针对一马发展公司案件录取口供。
里扎是在今早11时10分抵达反贪会,也是他自星期二始连续三天前往反贪会录供。
里扎阿兹(右) |
里扎的电影公司红岩影片公司疑涉嫌接受一马公司资金投资电影,而被反贪会调查。
里扎是罗斯玛与第一段婚姻前夫所生的儿子,长期旅居国外,最近一次亮相是他与纳吉夫妇在开斋节时期的合照。
早前有报导指,1MDB弊案自2014年开始被挑起时,里扎曾向《纽约时报》否认挪用1MDB的资金。他当时说,「当中没有任何大马人的钱。」
红巖影片公司成立於2010年,里扎和1MDB弊案的另一个关键人物刘特佐都是红巖影片的联合创办人。
美国当局2016年指该电影公司的拍片资金来自1MDB流出的数千万美元款项,而充公由里奥纳度狄卡比奥(Leonardo DiCaprio)主演的电影《华尔街之狼》(The Wolf of Wall Street)等电影的所有权。
该公司於2013年製作《华尔街之狼》的电影是根据华尔街股票经纪人贝尔福特的真人真事改编,涉及金融界的腐败丑闻。另外,里扎也是该电影的监製。
他在星期二(3日)下午1时30分抵达反贪会录供,並一直待到晚上10时30分方离开。
昨日,他於下午3时10分进入大楼录取口供,在经过5小时30分钟后,於今晚9时离开。
5/7/2018
支持者发动“释放纳吉”基金 一日内筹获1.1万
为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筹募尚未缴还的50万令吉保释金的“释放纳吉”(#FreeNajib)基金,于今午(5日)由巫统及纳吉支持者发动以来,已筹获1万1000令吉!
巫统士不爹区部副主席兼“为拿督纳吉而团结一致”组织发言人拿督莫哈默拉兹兰表示,由于纳吉及其家人的银行户头皆遭冻结,私邸内现金也被充公,难以在下周一支付法院所设定的保释金额,因此希望借由上述基金,帮助纳吉筹获保释金,以减轻他的负担。
“这也是表示我们给予他经济与道德精神上的支持。”
他也在其个人面子书上指,该基金将会开放至下周一(9日)中午12时,让公众捐款。
5/7/2018
纳吉女儿:保释父亲后个人户头遭冻结
(吉隆坡5日讯) 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女儿诺雅娜表示,她昨日在保释父亲后,其个人银行户头遭冻结。
她今日在“为了大马公民自由”面子书专页贴文指出,她的银行告知指示冻结其银行户头,不只是她的户头,连她儿子的户头也遭冻结。
“就在我昨日向亲友筹钱保释父亲之后,我的银行说他们接获指示以冻结我的银行户头,我是使用这个户头来支持我自己的学费。”
她说,她儿子的户头也被冻结,里头只有100令吉存款,这是儿子的开斋节红包。
她质问:“政府需要这样报复,他们要除掉我们全家吗?”
“我儿子的开斋节红包跟一马公司(1MDB)有什么关系?难道这就是我们所要的新马来西亚吗?”
“为了大马公民自由”面子书专页是在今年6月设立,其目的是为了确保纳吉获得公平、客观和无偏见对待。
纳吉是昨日被控上法庭,面对3项刑事失信罪和1项贪污滥权罪,高庭批准他以100万令吉保外候审,并在律师求情下允许纳吉昨日先支付50万令吉,并在7月9日下午3时前支付另一半的50万令吉。
纳吉的两名担保人是的女儿诺雅娜和幼子季平,在办妥保释手续后,纳吉与家人在昨日下午便返回住家。
5/7/2018
上庭声称自己无辜后 纳吉再发文:大马人仍支持我
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昨日被控3项刑事失信罪及1项贪污罪,他否认全部4项控状,並在保释后声称,自己没有犯罪,是无辜的。
纳吉今早在社交媒体再度发文,重申自己是清白的,將坚强面对司法的公正审讯,祈求上苍还他一个公道。
他也说,在过去的24小时,无论在反贪会总部、法庭或社交媒体,仍然看见大马人民支持他。
「我感动了,就连那些曾经对抗我的人都支持我。他们促请政府公平对待我,並遵守法律。」
他说,这些支持的话语在他面对世间挑战时,显得意义非凡。
他强调,从政42年来,都是为了人民和巫统奋斗,却换了被迫害的代价。
「如果为了国家和谐、人民福利,我愿意付出被迫害的代价。」
他也感谢不离不弃的支持者和家属,並感谢反贪会官员和保安部队人员的专业,在被扣留时获得良好和受尊重的待遇。
5/7/2018
“2700万控状数额一样”.阿都干尼3年前“草拟控状”是真的?
阿都干尼 |
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被控的第一项控状,即涉及2700万刑事失信罪,与3年前流传的前总检察长丹斯里阿都干尼草拟控状数额一样,但被控的被告从原有的2人,即首相和Ihsan Perdana公司要员,变成纳吉一人。
(雪兰莪.八打灵再也5日讯)纯属巧合?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被控的第一项控状,即涉及2700万刑事失信罪,与3年前流传的前总检察长丹斯里阿都干尼草拟控状数额一样,但被控的被告从原有的2人,即首相和Ihsan Perdana公司要员,变成纳吉一人。
根据《砂拉越报告》网站所上载的草拟控状,第一个控状是纳吉与Ihsan Perdana要员,及聂法依沙(SRC国际前董事经理),于2014年12月26日,在位于吉隆坡拉惹朱兰路的AmIslamic银行,身为一名公职人员和代理,即首相、财政部长和SRC国际公司的顾问,共谋收取来自SRC国际的2700万令吉贿款。
有关款项从Gandingan Mentari公司及Ihsan Perdana公司汇入纳吉的个人银行户头,抵触2009年大马反贪会法令17(a)条文,并可在同法令24条文下被治罪。
一旦罪名成立,可判监禁不超过20年,及罚款不少过5倍贿金,或罚款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该草拟控状另有一个交替控状,内容比较接近昨日纳吉的第一控状,即在相同的时间地点,使用职权犯下刑事失信罪,抵触刑事法典409条文。
该条文一旦罪成,纳吉可被判坐牢不少过两年、不超过20年,及鞭笞,并可另加罚款。
无论如何,纳吉昨日面控时共有4个控状,数额皆与一马发展公司(1MDB)子公司SRC国际有关,而在网络上流传的草拟控状,则只有一个控状。
砂报告曾刊登草拟控状新闻
目前为调查一马公司特工队成员的阿都干尼,于2015年7月27日被撤换,砂拉越报告随后在7月30日刊登草拟控状的新闻,指阿都干尼因准备提控时任首相纳吉而下台。
时任副首相拿督斯里阿末扎希曾在隔日即2015年7月31日,批评该报道具有恶意,试图制造对纳吉的负面印象,要求通讯部和总警察长采取行动对付该网站,而取代阿都干尼的新总检察长丹斯里阿班迪同样否认该控状的存在。
记者尝试联系阿都干尼,以证实2015年草拟控状真伪,但截至下午3时许未有回覆。
文章来源:
星洲日报‧2018.07.05
承审纳吉刑事失信案.法官为巫统议员弟弟
承审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刑事失信案的高庭法官拿督苏菲安,被指是彭亨州行政议员兼巫统文打区州议员拿督斯里莫哈末苏菲的弟弟。
(雪兰莪.八打灵再也5日讯)承审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刑事失信案的高庭法官拿督苏菲安,被指是彭亨州行政议员兼巫统文打区州议员拿督斯里莫哈末苏菲的弟弟。
总检长:首次听闻
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对星报表示,他首次听闻此事;目前尚不晓得总检察署是否会以利益冲突为由,申请撤换法官。
现年61岁的莫哈末苏菲,自1999年起担任隶属立卑国席下的文打州议席5届人民代议士至今,本届大选他以340张多数票,险胜公正党对手沙巴鲁丁。
也是巫统立卑区部副主席的他具有工程师资格,目前担任州政府农业委员会主席。
至于其弟弟苏菲安,在2005年9月1日受委司法专员,2年后2007年9月5日获擢升为高庭法官,是一名资深法官。
也是巫统前主席的纳吉,被控4项刑事失信及滥权案暂订于明年2月18至28日,以及3月4至8日、3月11至15日审讯,审讯日共长达19天。
一旦总检察署要求更换法官,案件是否能如期开审,成为关注焦点。
此外,也有消息指以资深律师丹斯里沙菲宜为首的辩护律师团,可能要求撤换主控官,特别是汤米汤姆斯被指曾发表批评纳吉的言论。
律师:案件或耗时数年
较早前,多名熟悉白领犯罪和刑事失信案的律师表示,鉴于此案的复杂性及涉及人物,案件可能耗时数年才审结。
律师拿督哈斯纳说,一般的刑事失信案耗时18个月至2年,但审讯期间若有其他申请,则可能更久。
“由于审讯日长达19天,我预测可能涉及很多证人,更不要说相关文件数量了。”
他也深信,不管控辩双方最终谁赢了案件,落败的一方肯定会上诉至上诉庭、联邦法院,民众要有心里准备将是数年的法庭持久战。
另一名律师冯吉祥也点出,纳吉的首席辩护律师沙菲宜是著名律师、行程满档,原本一年半时间可完成的案件,可能时间要加倍。
他也表示,除非承审法官排开所有其他案件,专注在纳吉案件上,则案件才有可能在8个月至10个月的时间内审结。
此外,资深刑事律师兼前副检察司拿督哈兹曼表示,由于刑事案的举证责任在控方,证人需要亲自核对每一份文件真伪,非常耗时,他认为审讯可能拖至2年至3年的时间。
律师们皆认同纳吉所涉及的SRC国际案,只是众多的法庭案件之一,尚有未提控的一马公司案件和26亿令吉捐款等,因此预见未来数年纳吉将周转于法庭中。
文章来源:
星洲日报‧2018.07.05
纳吉案涉公共利益 律师冀速解封口令
苏仁德兰 |
(吉隆坡 5日讯)捍卫自由律师团顾问苏仁德兰表示,审理前首相纳吉案件的法官无权对媒体发出封口令,因为这起案件具有庞大的公共利益,并希望尽快解除这项封口令。
他今日发文告表示,对于法官允许纳吉代表律师所提出封口令的申请,感到惊讶和失望。
「总检察长都强烈反对封口令,因此,希望这项封口令能够尽快被解除。」
他解释,该封口令旨在禁止媒体根据『案件真相』对纳吉进行任何討论,但是该封口令的条款含糊不清,没有详细说明其定义和媒体报道的界限。
「法院不能发布如此缺乏明確性的命令,这样的命令无法被执行。」
他表示,只有那些推行陪审团制度的地区才需要封口令,以避免社会舆论影响陪审团员的判决。
「但是在大马,根本已经没有陪审团制制度,封口令是完全没必要的。」
他解释,该案件由一名法官审理,法官肯定经过培训並具有丰富经验,在判决时仅考虑法庭上提供的证据,並排除所有无关紧要的事项。
「法官理应不会因为任何媒体对有关案件的报导而受影响。因此何须封口令?」
他指出,纳吉的案例引起全球关注,封口令只会弄巧反拙,因为不能约束国外媒体继续討论此案,大马人还是能从国际媒体获得相关消息。
他认为,法官可以发布任何针对案件当事人或在某些情况下所有在法庭上的人都有约束力的命令,惟他不能发布一个约束全世界的命令;这种临时被发佈的封口令,很难让人信服。
他补充,封口令严重限制新闻自由,因此直接违反联邦宪法第10条,即保障言论自由的权利。
5/7/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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